7月8日21时许,四川广汉金雁花炮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燃烧引发燃爆。截至7月9日,共造成6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4人轻伤。
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化工原材料库中的硝化棉在高温天气等因素作用下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导致毗邻库房内的木炭起火,进而引燃临近建筑内储存的引火线发生第一次燃爆,随即又引燃90米外建筑内储存的引火线发生第二次燃爆,总经济损失约50万元,初步判定为一般事故。事故具体将以正式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
这已不是该公司第一次发生燃爆事故。据广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广汉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7月行政处罚公示,金雁花炮曾于2019年1月21日发生一起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小侥幸,大隐患!第一次发生燃爆事故,就已经企业上下敲响了警钟,笔者认为,从事化工安全生产的企业有必要了解,化工危化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
人的不安全行为:
要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隐患问题项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记录,签名,报警及时处置;
熟悉工艺控制指标、sop,按规操作,改进要评估;
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
常压贮槽不得带压使用;禁止带压开启反应釜、容器盖子;
禁止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内进行工艺操作
……
物的不安全行为:
1.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没有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或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2.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电缆未采取阻燃措施,电缆沟防窜油汽、防腐蚀、防水措施不落实。
3.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4.可燃材料仓库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在仓库内。
5.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影响可能造成质压力升高的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管道未采取泄压安全措施。
6.储罐的进出管道未采用柔性连接。罐区防火堤有孔洞。
7.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固定螺栓未全部上齐。
管理上的缺陷: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内,许可范围与企业
2.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内容与企业现状不一致。
3.未按规定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4.未按规定每3年由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安全评价。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评估、建档、备案。
6.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7.应急救援预案未报应急管理部门J备案。
8.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固定螺栓未全部上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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